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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一体化-新北泰兴跨江联动快速连接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1-07-19  浏览数:  字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常采公[2021]0110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三角一体化-新北泰兴跨江联动快速连接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6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更正公告中红色字体的内容是更正后的内容,其余内容未进行更正。

     2、第七章采购需求更改为:

一、标段划分、审计范围:

标段

审计范围

标段建安(万元)

收费基数(万元)

审计费限价

(万元)

一标段

K2+620.000~K5+386.111,辽河路至浏阳河路高架桥工程审计(包括桩号段范围内各类管(杆)线迁移、10KV输电线、路基路面、桥涵、管线等)

84000

暂定84000

基本收费

116.3

暂定4200(按5%核减额计算)

效益费用

126

二标段

K5+386.111~K7+983.478,浏阳河路至122省道高架桥工程审计(包括桩号段范围内各类管(杆)线迁移、500KV输电线、0.4KV农电线、路基路面、桥涵、管线等)

87000

暂定87000

基本收费

119.9

暂定4350(按5%核减额计算)

效益费用

130.5

三标段

K7+983.478~K15+500.000,122省道至赣江路高架桥赣江路以北道路出新工程审计(包括桩号段范围内各类管(杆)线迁移、35~220KV输电线、路基路面、桥涵、管线等)

62500

暂定62500

基本收费

90.5

暂定3125(按5%核减额计算)

效益费用

93.75

注:

1、投标人对投标报价中的工作量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所有服务内容以及相应的管理、劳务、培训、必须的备件和工具、运送工具及耗材、利润、风险、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所有费用,以及为完成该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其他相关费用。

2、投标报价时,基本收费的计算基数为项目工程的审定建安工程造价,效益收费的计算基数为项目工程的审定建安工程造价的累计核减额。

本项目一标段基本收费基数暂定84000万元、按5%核减额计算的效益收费基数暂定4200万元。

二标段基本收费基数暂定87000万元、按5%核减额计算的效益收费基数暂定4350万元。

三标段基本收费基数暂定62500万元、按5%核减额计算的效益收费基数暂定3125万元。

3、结算时,基本收费按投标人报价,计费基数为审定建安工程造价;效益收费按投标人报价,计费基数为项目工程的审定建安工程造价的累计核减额。若审定建安工程造价累计核减率大于5%时,5%以外的效益收费由施工单位承担。

二、工作内容:全过程跟踪审计(含结算审计)服务

(1)工程跟踪审计、工程结算审计、审标、询价等;

(2)分析合同价款(投标报价/发包工程预算),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

(3)审核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

(4)审核工程索赔与签证费用;

(5)审核工程价款调整,变更签证等;

(6)采购单位分包的专业工程招标咨询,材料设备询价;

(7)其他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三、合同履行期限:自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至提供最终咨询报告书。

四、评标办法:

(1)报价分

(2)人员资质、业绩、企业业绩、信誉

(3)本项目共分3个标段,投标人可对本次采购的单个标段或全部标段进行响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所投标段并响应该标段全部内容。为保障项目实施进度,每个投标人仅限中1个标段。3个标段同时评审,投标人允许同时投三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有投标人2个或2个以上标段总分均排名第一,则根据公布的标段预算价按大标优先的原则进行中标推荐。已经在大标中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享有另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本项目标底编制单位不得参与审计服务投标。

五、支付条款:

(1)按年度支付,审计合格工程量的建安费×基本收费中标费率×35%;

(2)项目基本完工后,支付至审计合格工程量的建安费×基本收费中标费率×50%;

(3)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办理竣工结算后支付至审计合格工程量的建安费×基本收费中标费率×70%;

(4)已出具项目审计报告,经委托人审核后付至合同约定应付价款的90%;

(5)已出具项目审计报告,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核结束后付清余款。

*详尽的技术及服务要求:

本项目对拟派人员的基本需求为7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基本要求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注册造价工程师;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基本需求为6人,均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辅助人员由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配备。

六、其他要求:

1、咨询人必须组建专门工作小组,驻守建设地点,全过程跟踪,实时控制造价,项目审计组审计人员(必须具备造价师注册资格证书)必须常驻现场,驻场时间每周不少于五天,每天不少于八小时,其余各专业审计人员必须随叫随到,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各类审计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确保不影响项目推进,并要随时掌握项目动态,项目负责人必须出席每周的工地例会和建设方的其他相关会议以及涉及到造价变化的专题会议,且每周不少于2次的现场指导, 无故缺席一次扣500元;常驻人员无故不在现场,每人次扣200元。在合同终止前,招标方有权在限定时间内要求投标方更换不称职的跟踪审计人员。

2、跟踪审计单位提交的审计项目组成员名单,在本项目审计工作未完成之前不得减少或任意调换。若确需调整,跟踪审计单位应书面商洽委托方,且列明调整原因,经获委托人会商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调整,且更换人员不低于原人员的资历,否则作违约处理。 

3、委托人将定期组织召开项目跟踪审计例会,沟通跟踪审计情况,动态了解跟踪审计现场情况,项目审计组项目主审及项目当期所涉及的专业主要审计人员应按时参加(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涉及到工程建设中有关标段的重大设计变更、重要签证、价格变动以及程序缺陷等重大情况,应在事项发生的当日或次日上午向委托人反馈信息,并在每月项目简报中作出详细陈述。

5、跟踪审计项目组应定期填报上月项目开展情况、动态项目成本变化情况、合同支付情况、审计工作开展情况、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以及阶段性审计意见和建议等内容的项目简报。

6、关于跟踪审计出具的意见(建议)单等审计资料:跟踪审计人员在审计现场发现的各类问题,如逆程序事项等,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委托人,同时抄送建设单位现场项目经理。其中,涉及到建设单位的特殊的逆程序问题,可直接提交委托人。跟踪审计项目组提交的各类审计资料必须按顺序编号,并注明日期及提交责任人。

7、咨询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委托人对工期的调整或工期顺延,跟踪审计服务期也应做相应调整或顺延,属于正常的咨询服务,咨询人应无条件服从,委托人不另外在增加支付服务费用。 

8、 关于变更、签证管理:

 8.1所有变更、签证必须建立台帐,注明收到时间,并将台帐附在项目简报中,每月定期上报;

 8.2严格按施工合同约定,施工单位未按规定时间要求申报的签证,在未得到确认前(如项目指挥部会议纪要等),跟踪审计人员不得受理;

 8.3所有需要核定价格的变更及签证,必须自收到齐全的申报资料后一个月内形成完整变更、签证资料,随项目简报报委托人备案;

 8.4所有涉及造价变化的变更及签证,必须要求现场先签后做,先确定好实施价格,后施工单位按认可的方案组织实施。

9、关于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对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进行全面审核,包括清单子目重复或漏项、子目描述、工程量计算、组价、取费等进行全方位的审核,确保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能全面反映施工图纸中的各项内容组成。招标控制价根据施工工艺要求合理组价并尽量贴近市场价。以上审核成果,须形成书面资料报委托人。

10、关于报量审核:报量审核必须根据现场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准确核定,报量审核完成,报委托方时须提供项目进展情况、审核情况说明,除纸质审核资料外,还须提供审核资料的电子版文件,工程量核定必须明确部位和具体的计算公式。

 施工过程中做好装饰等工程中的隐蔽工程的施工做法及工程量的确认工作,进行现场勘测,做好记录,定期以书面报告提交(并附影像资料)。

11、关于工程结算审核:

11.1工程结算审核合法合规,手续齐全,审核依据充分,在出具审定资料前须和委托方进行沟通,经确认后出具审定单,同时对每一个审定项目的合同金额、送审金额、审定金额间的差异进行比较分析,对工程常规数据进行成本分析、费用指标分析,出具工程造价指标分析并形成专项报告报委托人;

11.2咨询人对工程结算资料中所涉甲供材料及甲方分包项目部分的内容,应予剔除并调整送审金额,且该部分不计核减收费;

11.3如施工单位送审的结算中未按招标文件或合同规定的优惠下浮计算,则该部分的核减额不计核减收费。

12、质量要求:经审定的工程结算,招标人有权随时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对投标人审计核减额进行抽检复审,核减额误差率在3%以上的,由投标人承担全部复审费用,并按每超过0.5%扣除原审计费用的10%执行。

13、处罚措施:

13.1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组成员的,每发现一次,处以5000元/人、次的处罚;

13.2施工单位提出的签证超出时限的,且未得到确认,跟踪审计接收或签认的,每发现一次处以1000元/次的处罚。

14、投标单位填报投标总价,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填写投标总价,中标单位在合同中的基本收费签约价和效益收费签约价按照投标总价与限价同比例下浮。

二、第八章评标办法中评分细则更改为: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1

价格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10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10

2

综合评审

 

 

3

技术分

 

 

4

审计方案1

阐述跟踪审计的总体思路和设想,审计内容和审计目标。上述内容进行对比评分。工作内容全面完整、思路目标清晰明确的,得7分;有工作内容、思路、目标的,得5分;工作内容、思路、目标模糊不清晰的,得3分;工作内容、思路、目标内容缺失的,得0分。

7

5

审计方案2

阐述针对材料、设备造价控制,合同管理,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方面的内容。上述内容进行对比评分。内容齐全,措施科学完善可行的,得7分;内容一般,有措施的,得5分;内容不全面,措施乏善可陈的,得3分;内容,措施缺失的,得0分。

7

6

质量控制

阐述针对内部质量管理制度,为配合本项目审计正常进行的保障措施、内部考核制度和日常审计资料的归集措施、协调机制。上述内容进行对比评分。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完善,保障措施科学规范、内部考核制度和日常审计资料的归集措施完备可行,协调机制良好的,得7分。内部质量管理制度一般,保障措施规范、内部考核制度和日常审计资料的归集措施可行,协调机制一般的,得5分。有内部质量管理制度,保障措施、内部考核制度和日常审计资料的归集措施不到位,协调机制较差的,得3分。内部质量管理制度缺失,无保障措施,无内部考核制度和日常审计资料的归集措施,无协调机制的,得0分。

7

7

实例分析1

结合实例,分析高架桥项目的审计特点,阐述已审定的高架桥项目中审计发挥的作用和审计成效。上述内容进行对比评分。高架桥项目的审计特点分析阐述全面,条理清晰,审计发挥的作用特别显著,审计成效明显的,得7分。高架桥项目的审计特点阐述一般,审计发挥的作用较好,有审计成效的,得5分。高架桥项目的审计分析不全面,条理不清晰,审计发挥的作用一般,有审计成效的,得3分。高架桥项目的审计特点分析缺失,无审计发挥的作用,无审计成效的,得0分。

7

8

实例分析2

结合实例,阐述高架桥项目审计难点、重点。对上述内容进行对比评分。阐述高架桥项目审计难点、重点内容理解透彻,定位精准,全面到位,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启示作用的,得分4分。阐述高架桥项目审计难点、重点内容一般,针对性和启示作用不强的,得分2分。阐述高架桥项目审计难点、重点内容有欠缺,无针对性和启示作用的,得分1分。阐述高架桥项目审计难点、重点内容缺失,得0分。

4

9

实例分析3

结合实例,针对高架桥项目提出具体的审计措施对上述内容进行对比评分。针对高架桥项目提出具体的审计措施科学合理可行,有较强针对性的得4分;针对高架桥项目提出具体的审计措施可行,针对性一般的得2分;针对高架桥项目提出具体的审计措施不到位不全面,无针对性的得1分;针对高架桥项目提出具体的审计措施缺失的得0分。

4

10

项目优势

针对本项目提出自身优势所在,并以书面方式表现出来。对上述内容进行对比评分。对本项目审计的理解透彻,定位准确,自身优势显著的得4分。对本项目审计的理解一般,自身优势不明显的得2分。对本项目审计的理解不到位,缺失优势的得1分。对本项目自身优势无描述的得0分。

4

11

合理化建议

阐述针对新北区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上述内容进行对比评分。针对新北区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提出合理化建议精准到位,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审计成效显而易见的,得4分;针对新北区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提出合理化建议内容一般,可行性有待商榷的,审计成效一般的得2分;针对新北区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提出合理化建议内容简单,不具有可行性,无审计成效的得1分;针对新北区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提出合理化建议内容缺失的,得0分。

4

12

商务分

 

 

13

企业类似审计业绩

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政府性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类造价咨询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或跟踪审计(含结算审核))的高架桥业绩,每有一项得5分,最高得10分。备注:(1)提供咨询合同或审计通知书、核定单(审定单),控制价证明文件。(2)审计项目以核定单(审定单)为准,有时间要求的,时间以最后一份核定单(审定单)所载时间为准。(3)控制价证明文件:需提供委托(建设)方盖章的控制价封面或评标结果公示的网站截图或其他能证明投标人确有编过的委托方出具的业绩证明(4)招标控制价编制项目以建设工程招投标主管部门网站上发布的中标结果公示所载的时间为准,须提供网站公告截图及网址核查。(5)核定单(审定单)应能清晰的反映类似业绩的工程类别、时间,若均不能反映,则需提供甲方(委托方)盖章的业绩书面证明。业绩书面证明样式自拟。(6)中标单位的业绩在中标后进行网上公示。

10

14

企业市政项目业绩

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市政工程类单项合同招标控制价编制或跟踪审计(含结算审核)项目,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8分。备注:(1)每项合同限评一次,与高架业绩不能重复得分。(2)此项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同“企业类似审计业绩”的证明材料一致。

8

15

项目负责人类似审计业绩

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项目负责人具有政府性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类造价咨询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或跟踪审计(含结算审计))的高架桥业绩,每有一项得5分,最高得分10分。备注:(1)此项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同“企业类似审计业绩”的证明材料一致。(2)此处人员业绩可与“企业类似审计业绩”重复得分。(3)项目负责人以合同中注明的为准,若合同中未注明项目负责人,则以审计通知书中注明为准,若审计通知书未注明项目负责人的以审计通知书上该单位审计组成员名单第一人为准,若合同和审计通知书不明确的需提供甲方(委托方)盖章的书面证明。

10

16

项目负责人综合素养

1、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2、具备除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外其他国家级执业资格得2分,最高得4分。3、项目负责人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满15年以上的得2分,项目负责人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8-15年的得1分。备注:(1)提供前述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2)提供投标单位为前述人员缴纳的官方社保证明(2021年5月-2021年7月),退休返聘人员不计分。

8

17

项目组成员综合业务素养(除项目负责人外)

1、项目组成员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有一人加1分,最高得6分;2、项目组成员中如另具有除注册造价工程师外其他国家级执业资格的,每有1人得1分,最高得4分。注:同一人员可以重复得分,本项限评6人。备注:(1)提供前述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2)提供投标单位为前述人员缴纳的官方社保证明(2021年5月-2021年7月),退休返聘人员不计分。

10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改为2021年08月04日09点30分

 

更正日期:2021年7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

联系方式:8512718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0519-85588155

注:如网页格式未显示标红,请详见附件。

    
附件:
更正公告-一体化审计7.19-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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