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评标标准
3.2 质量体系认证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有1个得1分,最高得3分。
更正为: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有1个得1分,最高得3分。
4.1 样品 噪音评价 在相对安静的环境下,将风扇调至最低档,距离1米处聆听。评委现场投票:认为“安静、不影响正常交谈”得4分;认为“略有声音但可接受”得2分;认为“明显嘈杂、刺耳或异响”得0分。该小项取所有评委平均分计分。
更正为:4.1 样品 风感舒适性评价 将风扇调至最低档,在风扇正前方1米处放置一条轻质丝带或纸巾,观察飘动状态。丝带/纸巾飘动平稳、规律、无明显拍打得4分;飘动有明显抖动或拍打得2分;飘动剧烈紊乱或无飘动得0分。
第五章 采购需求
★2、本项目所投产品须具备3C强制认证证书,并提供能效等级检测报告(符合一级能效),投标人需提供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载明的产品型号须与投标人所投产品型号一致。检测项目应至少包含噪音、风速、能效、安全性能,各项检测结果均须符合本项目技术参数要求。)本项为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产品经认证认可的检测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更正为:
★2、本项目所投产品须具备有效 3C 强制认证证书,并提供能效等级检测报告(符合一级能效)。投标人须提供持有 CMA 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载明的产品型号须与投标人所投产品型号一致。检测项目应至少包含噪音、风速、能效、安全性能,各项检测结果均须符合本项目技术参数要求。)本项为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完整检测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