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的“技术配备”、“设备技术参数指标”更正为: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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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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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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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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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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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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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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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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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技术负责人具有环保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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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职称证书及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的凭证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官网上缴纳记录(缴纳时间为:2024年10月-2025年3月任意时间)。
2、未按要求提供或少提供相关材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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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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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技术参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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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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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的符合性,即对供应商拟提供货物的技术参数、配置、性能是否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价。全部符合技术要求的得基本分15分。带“★”参数为关键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的,作无效投标处理;带“▲”参数为重要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的,扣1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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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技术偏离表”。
2、未按要求提供或少提供相关材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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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电控系统和操作柜”第7项更正为:“▲(7)电器操作柜门须有钥匙开闭,面板上须设置压缩机每个动作的操作按钮和报警指示按钮。同时配置智能电脑触摸屏及控制程序。”
3.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液压系统”第10项“(10)产品的主要部件油缸需有自主生产能力”删除。
4.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压缩机”第2项更正为“(2)压头压缩到顶须设置自动保险装置。”
5.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6、技术偏离表(实质性格式)”第15项“压头压缩到顶须设置自动保险装置(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删除。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2025年5月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