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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通知书(常新财购记字〔2019〕第01号 )
发布日期:2019-11-06  浏览数:  字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通知书

常新财购记字〔2019〕第01

常州中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常州市新北区农业农村局

采购项目:常州市新北区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采购编号:ZZCG-2019004

质疑供应商江苏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于201982日获取采购文件,在85日针对采购文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关于采购文件的书面质疑函。根据财政部令第94-《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认为质疑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在法定质疑期内。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三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代理机构应最晚于 8月14向质疑供应商作出书面答复,但你公司未如期作出书面答复

根据《常州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暂行办法》第条第 (四)款的规定: 对供应商的询问、质疑逾期未作处理的 ,记 10 分。

如对记分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说明送达本局。

特此通知。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2019年10月28

抄送:常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常州市新北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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