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依法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采购工作考核的通知》文件要求,常州市财政局组织了对全市45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018年度政府采购工作考核, 根据《常州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考核发现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违规行为进行了记分处理,现将记分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