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413-HSGS-G2025-0050
二、项目名称: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2025年度直溪片水利长效管护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天龙古建园林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北三环73号瀚海北金B座9012
被投诉人1:江苏华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金胜东路19号
被投诉人2: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便民服务中心南溪城路8号
四、基本情况
2025年11月3日,江苏华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 11月27日进行开、评标,12月1日,被投诉人收到投诉人关于本项目的质疑并于12月8日对质疑作出答复。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12月23日向本机关进行投诉。
五、投诉情况
(一)投诉内容:1.评标委员会及代理机构对社保证明材料认定错误,擅自增设评审条件,构成评审不公;2.评标委员会复议未履行审慎核查职责,采购代理机构未尽组织保障义务,构成违法评审。
(二)投诉请求:1.撤销针对投诉人作出的“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的决定,判定为有效投标文件;2.重新组织评审或直接依法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并重新发布中标公告;3.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理。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江苏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投诉内容1成立,投诉内容2部分成立,可能影响中标结果,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对评标委员会另行处理。
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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