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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 常天财诉决[2018]1号 )
发布日期:2018-09-30  浏览数:  字号:〖
 

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

常天财诉决[2018]1

投诉人:安徽新视野科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都大道5069

法定代表人:王圣熠

委托代理人:郜德发

被投诉人:常州市天宁区民防局

地址:常州市天宁区竹林北路256号(天宁区科技促进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鹏鸣

被投诉人:江苏尚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时代商务广场51801-3

法定代表人:刘芬

投诉人对江苏尚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天宁区中小学民防教育体验馆一体化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TCG-2018001)的投诉,本局于 2018913日依法受理并进行审查。投诉处理期间,2018925日,投诉人撤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本局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

2018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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