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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JSZC-320411-CZJC-G2026-0017
二、项目名称:常州市新北区银河幼儿园户外设施设计与制作安装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南京城艺艺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七里桥北路1号南京江北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期17栋105-50室
被投诉人1:常州市新北区银河幼儿园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衡山路22号
被投诉人2:常州金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68号金城大厦1910室
四、基本情况
2026年3月3日,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3月10日,投诉人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月19日,代理机构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3月20日,针对投诉人质疑中成立的事项,代理机构发布项目更正公告,调整相关评分标准及采购需求,并顺延投标截止时间至4月7日。3月27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因对答复不满意而提起的投诉,并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
货物标设置的评分标准不合理,主观分过高。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财政局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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