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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03  浏览数:  字号:〖大 中 小〗
 

一、项目编号:JSZC-320413-ZZNF-G2025-0029 

二、项目名称:常州市金坛第一人民医院便携式超声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南京天仕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漆桥街道双联工业园双秀路29号2幢582室

被投诉人1:常州市智泽南福工程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武进万达中心2305

被投诉人2:常州市金坛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金坛大道500号

四、基本情况

2025年10月22日,常州市智泽南福工程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 11月17日组织开评标,11月25日投诉人就招标结果提出质疑,常州市金坛第一人民医院和常州市智泽南福工程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于11月26日收悉并于12月3日对质疑作出答复。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12月19日向本机关进行投诉,12月24日,本机关向投诉人邮寄《投诉书补正通知书》,要求投诉人对相关事项进行补正,12月30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供补正材料。

五、投诉情况

(一)投诉内容:1.中标供应商不具备“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法定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属于以虚假承诺类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结果应属无效;2.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人员构成不合理,不符合随机抽取“相关专业专家”的规定,可能影响评审的公正性与专业性。

(二)投诉请求:1.向人社部门调查核实中标供应商的社保缴纳情况;2.调取本项目的《专家抽取记录》,核查所抽取专家的具体专业分类(品目),并审查该专业构成是否足以覆盖此次“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仪”这一专业医疗设备的技术评审要求,并认定其是否违反关于“从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的强制性规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内容1、2不成立,驳回投诉。

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