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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 处理结果公告(常新财诉决〔2026〕8号)
发布日期:2026-08-10  浏览数:  字号:〖大 中 小〗

一、项目编号:JSXY-GK-2026017

二、项目名称:飞龙第二实验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科创、劳技、数学)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苏愿启新程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世纪大道与施宝路交叉口西440米旭日佳苑5栋406室

被投诉人1:常州市新北区飞龙第二实验小学

地址:新北区华山南路邹家村路2号

被投诉人2: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8-3号5楼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6年5月25日发布招标公告。2026年6月10日,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收到投诉人提交的书面质疑函。6月12日,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作出质疑答复,并同步发布更正公告,将开标时间延期至6月30日。6月30日,经评标确定中标供应商为泰州市科恩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6月30日,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该投诉。

投诉事项:

1.评分标准中存在重复扣分。

2.采购产品中存在与本项目行业划分不相符的产品。

3.招标文件中将国家已明令禁止生产的产品作为采购对象。

4.技术参数中将强制性标准作为加分项。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财政局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