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411006-CZJC-G2026-0025
二、项目名称:常州市新北区奔牛人民医院全身彩超机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南京海鑫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门外小卫街218号1号楼
被投诉人1:常州市新北区奔牛人民医院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天禧南路92号
被投诉人2: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68号金城大厦1910室
四、基本情况
2026年3月31日,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4月7日,代理机构收到投诉人提交的质疑函。4月10日,代理机构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同日发布项目更正公告,但未对质疑相关内容进行修改。4月24日,投诉人因对答复不满意而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
投诉人对招标文件参数进行质疑且提供了相关证据,提出整体参数偏向GE产品,招标公司仅修改了相关内容就继续组织招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院采购不应定制化参数。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财政局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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