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监管处罚 >> 投诉结果公告 >> 正文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常新财诉决〔2025〕10号)
发布日期:2025-09-25  浏览数:  字号:〖大 中 小〗
 

一、项目编号:JSZC-320400-JZCG-G2025-0317

二、项目名称: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中心幼儿园室内家具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南京城艺艺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七里桥北路1号南京江北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期17栋105-50室

被投诉人1: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人民政府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阳澄湖路231号

被投诉人2: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1-1座4-7层

四、基本情况

2025年8月1日,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8月6日,投诉人向采购人提出质疑。8月11日,采购人对投诉人进行质疑答复。8月15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因对答复不满意而提起的投诉,并予以受理。8月21日,本项目发布项目更正公告,截至目前尚未开标。

1、货物标设置的评分标准不合理,主观分太高。

2、本次检测报告要求不合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财政局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