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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JSZC-320413-JTMS-G2025-0036,采购包2
二、项目名称:消防器材装备损耗采购项目(二)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常州一昊防弹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常武中路18号常州科教城创研港3号楼A904-C
被投诉人1:泰州市翔天安全防护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吴陵南路长顺健康智慧产业园11栋4楼B座
四、基本情况
2025年7月17日,江苏铭硕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8月12日发布中标公告。8月18日投诉人就采购结果提出质疑,常州市金坛区应急管理局与江苏铭硕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8月21日对质疑作出答复,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9月4日向本机关进行投诉。
投诉事项主要为:
1.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水带产品型号16-65-60对应的检测报告和认证证书与中标公示的型号16-65-20不一致;
2.制造商“泰州市三江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制造的16-65-20型号水带有对应型号的检测报告,但没有对应的消防产品认证证书。中标供应商提供16-65-60型号的性能报告,却写了16-65-20型号,属于虚假响应,“产品长度允许向下覆盖”是指消防水带的强制性认证证书,而不同型号规格的性能检验报告不能覆盖。
五、 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驳回投诉。
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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