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监管处罚 >> 监督检查公告 >> 正文
常州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江苏信和工程建设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03-08  浏览数:  字号:〖
 

一、项目编号

1.常信采公【2020】008号

2.常信采公【2020】010号

3.常信采公【2020】012号

4.常信采竞磋【2020】009号

5.常信采竞【2020】001号

二、项目名称

1.唐家村委唐家塘污水管道工程

2.庆丰村委王家村污水管道工程

3.常州市第一中学原址改扩建工程13#14#15#艺体中心热水系统配套工程

4.常州市钟楼区荷花池街道斗巷片区市政改造工程

5.常州市德安医院污水处理托管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江苏信和工程建设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湖路8号津通国际工业园18号楼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江苏信和工程建设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代理的上述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政府采购合同未按要求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公开招标项目评审专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缺少评审专家签字、评委打分修改处缺少专家签字确认、采购文件出现推荐品牌的描述、评分标准未量化、评审专家通讯设备未统一管理、缺少采购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中标公告内容不完整、采购文件允许以现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问题。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五十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五十八条,《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十八条、《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财办库〔2020〕50号)等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江苏信和工程建设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常州市财政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