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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07  浏览数:281  字号:〖

    

     

    一、项目编号:JSZC-320400-JSZG-G2024-0084

    二、项目名称:新北区LED改造庭院灯(飞碟灯型)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欧普道路照明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799-3号二层

    法定代表人:许斌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欧普道路照明有限公司在上述项目投标中提供虚假检测报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决定如下:

    1.欧普道路照明有限公司中标无效。

    2.对欧普道路照明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另行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常州市财政局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