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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上半年实物配发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05  浏览数:  字号:〖

关于做好2012年上半年实物配发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12年上半年的实物配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实施项目:计算机(便携式、办公和学生用台式机)、黑白激光打印机(黑白激光A3A4)、空调(5匹及以下家用空调);

2、采购计划的报送:为了能体现规模优势,请各行政事业单位于3月底前,将需实物配发的项目从“财政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中申报计划,逾期将作特殊事项处理。

3、请各行政事业单位将“计算机设备、空调实物配发政府采购情况调查表”(附表一、二)填写后,于312前送至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表格可至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

                         

政府采购管理处

                                一二年三月五

计算机设备实物配发情况调查表2012.doc

空调设备实物配发情况调查表(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