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医用耗材价格调平后采购价格的公示
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卫药政[2018]2号)的相关要求,现对我市2017年集中采购过程中的部分医用耗材(已采集到的南京、苏州、泰州)价格调平后的采购价格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公示期为2018年10月10日—10月16日17:00。如有异议,请相关企业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常州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联系地址:常州市天宁区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730室,联系电话:0519-85588168。
本次目录中的产品,如省内其他城市还有更低价格的(包括已公示的),请相关企业根据省内其他城市集中采购的最低价格,以书面形式于10月16日前提出价格调整申请。在后期采购过程中,我市将根据省内其他城市的采购价格,动态调平入围产品价格。
2.常州市部分医用耗材价格调平后采购价格的申诉函(模板)
常州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