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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期间有序恢复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27  浏览数:  字号:〖

    目前,江苏省疫情已经降低为二级响应,我市各企业也陆续复工复产。为积极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活动安全、有序、平稳开展,即日起中心逐步恢复政府采购活动和现场业务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于采购人急需采购的项目,需填报《疫情期间政府采购项目开评标活动申请表》(详见附件1),按申请表中内容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拍照上传市政府采购中心,申请表原件评标时由采购人授权代表交中心项目经办人员。其中:招标采购项目从发布之日起可网上发布招标公告、非招标采购项目自3月5日起发布采购公告。

    2.对于参与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供应商、采购人授权代表,应如实填报《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时,请凭《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方能到指定开评标场所。

    3.对于参与评标活动的评审专家,在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时,请主动出示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推送的【江苏政府采购】当日参与项目评审项目手机短信进入指定场所。进入评标场所前,须如实填写《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对有疫情接触史及身体发烧等症状的评标专家不得应答专家随机抽取短信而参加评标活动。

    4.适当限制参与开评标活动人数。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除采购人授权代表和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外,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安排进入开评标场所。特殊情况应事先与中心人员联系。

    5.对于其它业务办理,原则上应以网上(或电话咨询)办理为主。确需现场办理的,应提前一天与中心项目经办人员进行电话预约,同时填报《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2)并如实填写登记表。在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时,请凭《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指定处室进行办理。

    6.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应严格按照疫情期间政务服务大厅管理要求,服从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健康信息登记等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自觉服从安保及引导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7.其余事项严格按照苏财购【2020】13号文执行。

    8.因防控工作需要,给政府采购当事人带来诸多不便,还望多多理解和予以配合。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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