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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预算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1号)
发布日期:2021-07-15  浏览数:  字号:〖

 

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预算单位

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

常财购〔202111

 

各辖市(区)财政局、常州经开区财政局、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预算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苏财办购〔20212号)要求,现就做好全市2021年预算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预算单位应于628日前通过“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cg.fupin832.com)填报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信息,主要包括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总额、预留比例、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按照部、省要求,预留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的10%。对无食堂的预算单位,可在系统中注明无食堂,预留份额不作要求;对共用食堂的预算单位,应由相关单位共同确定一个单位作为代表填报预留份额,其余单位在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

二、各辖市(区)财政局、常州经开区财政局应督促本地区预算单位在628日前完成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信息填报,并及时在“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中对预算单位的预留份额进行确认汇总。

三、各辖市(区)财政局、常州经开区财政局、各主管预算单位应及时跟踪、密切关注所属预算单位和同级预算单位“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进度,督促预算单位及时支付货款。未完成支付、完成支付但未上传付款凭证或通过“832平台”以外其他渠道采购的,不计入本单位年度采购总额。

四、各辖市(区)财政局、常州经开区财政局、各级预算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脱贫攻坚的重要意义,增强执行政策的自觉性、紧迫性和主动性。市财政局对预留份额低于本单位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10%的地区和单位及时反馈并要求调整后申报;对采购进度缓慢、预留份额采购任务未完成的地区和单位适时通报。

各地区、各单位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或从“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首页下载查看预留份额填报及确认汇总操作指南,如在系统操作及具体交易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400-1188-832

             


                              常州市财政局

2021年6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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