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茅山旅游控股有限公司委托,就其所需的茅山旅游度假区仙姑村空调工程一标段项目实施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坛政采询[2018]0083号
采购项目名称:茅山旅游度假区仙姑村空调工程一标段
二、项目简要说明:
1、本次采购内容为江苏茅山旅游控股有限公司所需的茅山旅游度假区仙姑村空调工程一标段的空调采购及安装,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
2、采购品牌及型号:格力、美的、海尔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的空调(并经采购方确认)
3、采购预算:¥117880.00元(人民币拾壹万柒仟捌佰捌拾元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单位除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外,同时需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为本次采购产品的生产厂家或推荐品牌厂家的经销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与本次采购项目相关的内容。
2、投标人具有独立完成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实施及维护其正常运行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分别打印并加盖投标单位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询价通知书获取信息:
报名时间:2018年 7 月 12 日至2018年 7 月 17 日17:00前
报名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楼0509室。
报名资料: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或公证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原件或公证件经核对后退还,有缺项或不满足报名条件要求的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3、授权委托人提供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凭证原件包括(其中之一均可):1)社保手册;2)该投标单位经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3)由社保机构打印出具的缴纳凭证;缴纳时间为近连续6个月】;
4、经销商须提供具有品牌空调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授权(函);
5、报名申请表;报名申请表
五、报价文件接收信息:
报价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7月2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7月2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接收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楼0506室(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号)
报价文件接收人:张先生
六、报价有关信息:
报价公布时间:2018年7月2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报价公布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楼0506室(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号)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19-82339362、82339221(传真)。
联系地址: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楼0509室(金坛区清风路1号)
采购单位:江苏茅山旅游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人(技术咨询):曹女士 联系电话 :13776386773;
八、报价保证金
报价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贰仟元整
报价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天
报价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帐
收款单位: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银行账号:32001626442051111045
开户银行:建行金坛华城支行;
供应商必须自行将报价保证金从公司基本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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