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常州市金坛区东城街道办事处
项目名称:东城街道东方三村、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内容含综合管理服务、公共秩序维护、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日常维护保养服务、因采购人管理要求的物业服务等相关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25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东方三村、峨嵋新村物业管理区域有商业房和安置房。前期由开发单位通过招投标确定了物业服务企业为常州金坛鑫盛物业有限公司,目前仍由该单位进行物业服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故小区的安置部分常州市金坛区东城街道办事处只能委托常州金坛鑫盛物业有限公司完成物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