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项目名称:常州市市级机关2026年度公务用车车辆采购项目(2)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保障市级党政机关公务出行需要,根据年度车辆报废更新计划,需采购一批公务用车。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54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本项目经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了2次公开招标(JSZC-320400-JZCG-G2026-0203、JSZC-320400-JZCG-G2026-0248),各分包供应商均不足法定数量,且只有一汽红旗、广汽传祺品牌车型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提供的车型、价格符合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用车保障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经评审专家论证,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报财政部门同意后可采用其它采购方式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