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413-JZCG-G2025-0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2-2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增加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因增加特定资格要求,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调整:自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延期5个工作日。
3.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03-19-09:00现予以更正为:2025-03-27-09:00。
4.第四章第五节评分标准3.3项目负责人:第5点具有保安员证,得1分予以删除。原本大项最高得9分更正为8分。
5.第四章第五节评分标准3.5保安队长:增加第5点具有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原本大项最高得8分更正为9分。
更正日期:2025-03-04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机关)
单位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华城路118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118356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19-829003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519-82900387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