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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高级中学空调设备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16-10-10  浏览数:  字号:〖
 

常采公[2016]0156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高级中学的委托,对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高级中学空调设备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相关事宜的澄清或修改,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一、招标公告首次发布时间:2016926

二、更正事项、内容:

1、风管机安装费数量调整为21项。

2、各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清单进行报价,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法,最终经过竣工审计后予以结算。

3、本项目投标报价中必须包含总包配合费,费用为合同总价的2%,请各投标单位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此项费用。

4P15业绩、资信第2条取消

5    P15业绩、资信第3条修改为:投标人2013年以来在在政府采购、工程交易中心完成与投标品牌相同的项目200万元以上得3分,100万元以上的2分,50万元以上得1分,50万元以下不得分,最高得6分(提供合同原件至评标现场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6P15业绩、资信第4条取消。

7P14业绩、资信第5条修改为:具备AAA级信用等级得2分, AA级信用等级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提供原件至原件备查)

8P15技术分第1制冷耗电功率修改为:以投标产品数量最多的机型比较,根据制冷功率的大小比较得分,最低得5分,次低得4分,以此类推。(提供能效网数据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否则不得分)

9P16技术分第2制热耗电功率修改为:以投标产品数量最多的机型比较,根据制热耗电功率的大小比较得分,最低得5分,次低得4分,以此类推。(提供产品铭牌数据并盖生产厂方公章,否则不得分)

10P16技术分第3电加热功率修改为:以投标产品数量最多的机型比较,根据电加热功率的大小比较得分,最高得5分,次高得4分,以此类推。(投标人提供产品铭牌数据并盖生产厂方公章,,否则不得分)

11P16技术分第4产品循环风量修改为:以投标产品数量最多的机型比较,根据产品循环风量的大小比较得分,最高得5分,次高得4分,以此类推。(投标人提供产品铭牌数据并盖生产厂方公章,否则不得分)

12技术分增加第5条产品内机噪音5分:以投标产品数量最多的机型比较,根据产品在高风状态运行的内机噪音大小比较得分,最低的4-5分,次低的3-4分,以此类推。(投标人提供产品铭牌数据并盖生产厂方公章,否则不得分)

13P16服务分第3条修改为: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方的特约售后机构,在常州地区拥有售后服务场所得1分;维修方式创新服务方式、维修服务响应时间、到达现场、解决问题时间等内容,由评委酌情比较得2分,次之得1.5分,以此类推。

三、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联系人:戎女士

联系电话:0519-86800351

传真电话:1509-86800352

联系地址:常州市龙锦路1259-2

    址:http://zfcg.changzhou.gov.cn/

采购人名称:常州市新桥区高级中学

联系方式:刘老师

联系电话:0519-85013502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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