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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堂北路北侧、规划洪丰路西侧地块二期电梯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18-09-11  浏览数:  字号:〖
 

常采公[2018]0152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新堂北路北侧、规划洪丰路西侧地块二期电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更正公告如下:

一、原招标(采购)公告主要信息:

    原招标项目名称:新堂北路北侧、规划洪丰路西侧地块二期电梯项目

    原招标项目编号:常采公[2018]0152

原公告日期:2018821

原公告媒体:常州市政府采购网等

二、更正事项、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17页 “①设备价:无预付款;按期供货,设备到现场后支付到货设备合同价款的30%;安装调试完毕并经政府部门验收合格、能正常运行交付使用后且经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80%;自交付使用之日起1年后付至审定价的90%10%余款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至保修期满后一次性结清。(无息)

    ②安装费:正式进场安装后支付到货设备安装款的30%;经政府部门验收合格、能正常运行交付使用后且经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80%;自交付使用之日起1年后付至审定价的90%10%余款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至保修期满后一次性结清。(无息)”

招标文件第46页:

1、曳引机为制造厂原品牌进口的得4分(提供加盖电梯制造商公章的进口部件清单、以往同型号部件的海关报关单复印件),没有不得分

2、控制柜主板为制造厂原品牌进口的得4分(提供加盖电梯制造商公章的进口部件清单、以往同型号部件的海关报关单复印件),没有不得分

3、门机系统为永磁同步电机,是制造厂原品牌进口的得4分(提供加盖电梯制造商公章的进口部件清单、以往同型号部件的海关报关单复印件),没有不得分

曳引机(主机)、控制柜主板、门机系统进口部件的品牌必须与电梯整机品牌一致方可得分。

修改为:

招标文件第17页:

“①设备价: 合同签订生效1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电梯设备款的20%预付款;电梯工厂发货前20天,乙方通知甲方等其他相关单位进行验货,验货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电梯设备款的30%作为提货款,乙方在收到此款20天内按时供货至甲方指定地点,若反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支付的所有款项;安装完毕后付电梯设备款的30%;安装调试完毕并经政府部门验收合格、能正常运行交付使用后90日内支付至审定价的97% 3%余款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至保修期满后一次性结清(无息)

②安装费:正式进场安装前10个工作日内,预付安装价款的10%;电梯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厂检合格)付合同价款的50%;经政府部门验收合格,能正常运行交付使用后付至审定价的97%3%余款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至保修期满后一次性结清(无息)

招标文件第46页:

    1、曳引机为制造厂原品牌发源地进口的得4分(提供加盖电梯制造商公章的进口部件清单、以往同型号部件的海关报关单复印件),没有不得分

2、控制柜主板为制造厂原品牌发源地进口的得4分(提供加盖电梯制造商公章的进口部件清单、以往同型号部件的海关报关单复印件),没有不得分

3、门机系统为永磁同步电机,是制造厂原品牌发源地进口的得4分(提供加盖电梯制造商公章的进口部件清单、以往同型号部件的海关报关单复印件),没有不得分

曳引机(主机)、控制柜主板、门机系统进口部件的品牌必须与电梯整机品牌一致方可得分。

(二)、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变更为:2018929日上午915时到930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暨开标时间变更为:2018929日上午930时。

    投标文件提交暨开标地点:常州市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406室。

三、本次公开招标采购联系事项: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地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6629

联系方式:0519-85588159

采购人名称: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常州市天宁区河海东路9

联系方式:0519-80581259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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