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中“业绩 2.供应商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物业业绩,有一个得3分,最高得9分。”更正为:“供应商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物业业绩,有一个得3分,最高得15分”;
2.“项目经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更正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具有大专学历的得1分”;
3.删除“项目经理 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高压和低压电工证的得2分”;
4.删除“项目经理 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高处作业证的得2分”;
5.删除“保安主管 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管理和作业人员证的得2分”;
6.“内勤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更正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具有大专学历的得1分”;
7.技术分(主观分)中“2.1,2.2,2.3,2.4,2.5,2.6,2.7,2.8,2.9”是否暗标评审“否”,更正为:是否暗标评审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