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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5年度常州市市本级、武进区、 新北区、钟楼区、天宁区、经开区公务用车 出租车客运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02  浏览数:  字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400-CZCG-K2023-00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2025年度常州市市本级、武进区、新北区、钟楼区、天宁区、经开区公务用车出租车客运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2、更正内容:

(1)征集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增加如下内容:

十二、供应商名下现有可提供服务的客运车辆清单及证明材料(实质性格式)

供应商名下现有可提供服务的客运车辆清单

序号

机动车行驶证

号牌号码

机动车行驶证

车辆类型

机动车行驶证

注册日期

车辆对应的

道路运输证证号

1





2





3









备注:

1、供应商须按要求如实填写上述车辆清单,必须为供应商名下自有车辆。

2、提供上述所有车辆对应的机动车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包含客运)的扫描件或电子件。

3、符合要求的车辆数量不得少于60辆,其中车龄八年以内(即,车辆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须在2016年1月1日之后)的大型客车数量不得少于30辆。

4、供应商根据需要自行延长上述清单表格,以上证明材料附在本清单之后。



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十三、供应商名下现有可提供服务的驾驶员清单及证明材料(实质性格式)

供应商名下现有可提供服务的驾驶员清单

序号

驾驶员姓名

机动车驾驶证证号

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

1




2




3







备注:

1、符合要求的驾驶员数量不得少于30名,供应商须按要求如实填写上述驾驶员清单。

2、提供所有上述驾驶员对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须包含A1)的扫描件。

3、提供所有上述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扫描件或电子件。

4、提供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含征集活动当月)的供应商为其上述驾驶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件。

5、供应商根据需要自行延长上述清单表格,以上证明材料附在本清单之后。


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___________

日  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征集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更正为“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删除征集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十、服务承诺的“四、报价人的车辆须合法有效,须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行驶证)、道路运输证。”

(4)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更正为:2023年11月  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3、更正日期:2023年11月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征集人的相关信息

征集人: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6楼

征集文件相关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519-85588166

开标评审相关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519-85588157

电子化招投标技术支持电话:0519-85588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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