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采购文件“货物清单”中部分参数有更正,见附件。
2、原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新增条款:货物清单提供的尺寸仅做参考,最终款式、颜色、尺寸等方面均须根据实际需要和场地情况定制,投标人不得提出额外费用。
3、原采购文件“评标标准”中“技术指标”的评分标准更正为: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或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得满分37分,若出现负偏离,每项扣1.33分,扣完为止;“▲”技术条款中明确要求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如检测报告、相关证书、产品彩页或说明书等),未提供的,评审时不予认可,作为负偏离处理。
4、删除原采购文件“货物清单”中关于“GB1771-91、QB/T3912-1999”的描述。
5、原采购文件“符合性审查要求”中“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的审查内容更正为: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6、原定样品送达起止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09:30~16:30,现将样品送达起止时间推延至2025年6月11日09:30~16:30。
7、原定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上午9:00,现将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推延至2025年6月12日上午9:00。
除上述事项外,其余不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