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采购文件“其他补充事宜”的内容更正为:预算金额包含合同管理系统和智慧校园的对接费用。
2.原采购文件“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中“3.3业绩”的“评分标准和评审材料”内容更正为:(1)供应商提供2022年6月1日至今高校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1项得1分,最高得3分。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业绩合同、供货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合同或验收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项目内容、合同签订日期(产品种类)等评审内容,须另附业主单位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同一业务单位的多个业绩不重复计分,仅计分一次。(2)提供2022年6月1日至今高校类似项目信息系统等级保护二级或三级认定合格以上证明材料。每提供1项得2分,最高得6分。注:本业绩证明材料需加盖业主单位公章。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业绩合同、供货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合同或验收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项目内容、合同签订日期(产品种类)等评审内容,须另附业主单位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同一业务单位的多个业绩不重复计分,仅计分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