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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年度常州市市级、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物业及相关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18-12-10  浏览数:  字号:〖

常采公[2018]0257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及各辖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19-2020年度常州市市级、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物业及相关服务项目定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就相关事宜的澄清或修改,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一、采购公告首次发布时间:

20181127

二、更正事项、内容:

1、采购文件第31页第六条第2款更正为:投标人投标时填报的下浮费率为承接项目的最低下浮费率,按投标下浮费率与基准报价计算得出的价格为其投标承诺的单项最高价格,计算公式为:承诺的单项最高价格=1-投标下浮费率)*基准报价(例:基准报价为4400元/*月,投标下浮费率为10%,其承诺的单项最高价格为4400*1-10%=3960元/人*),下浮后的报价即为其承诺的单项最高价格,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服务价格的各种因素,谨慎报价。定点服务期限内,投标人承诺的单项最高价格不调增。

2、采购文件第25页服务标准响应及偏离表第二列标题更正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

3、采购文件第37五标段评分办法及细则第(二)商务技术评价第4项服务要点解析及相关方案总分值更正为26分,其中投标人的特色专长以及附加服务承诺分值调整为6

4、本项目同一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仍为20000元。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5、投标人如因更正公告造成投标文件编制时间不足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未书面告知的,视作更正公告未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间。

三、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0519-85588157

联系地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629

    址:http://zfcg.changzhou.gov.cn/

采购人名称: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及各辖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0519-85685837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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