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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材料OCR识别及电子卷宗智能服务系统项目更正公告(第二次)
发布日期:2017-12-13  浏览数:  字号:〖
 

常采公[2017]0259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其诉讼材料OCR识别及电子卷宗智能服务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发布更正公告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原招标项目名称: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材料OCR识别及电子卷宗智能服务系统项目

    原招标项目编号: 常采公[2017]0259

原公告日期:20171130

原公告媒体: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

二、更正事项、内容:

1. 在第一次更正公告基础上,评分标准更正如下:

评分细则

(一)价格

 

35分)

价格

以通过评标初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须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如有),其价格分为满分4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价格权值为30%)。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确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微企业,给予价格扣除。小微企业提供大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中型企业,不给予价格扣除。

35

(二)技术与质量及投标人综合实力 

65分)

1、技术要求响应

“应用系统功能要求”及设备技术参数要求中标注★的项目为必须满足的关键性指标,如有负偏离则视为废标。所投产品响应全部关键性指标可得基本分15分;其余为非关键性指标,非关键性指标(未加★号)低于采购文件要求的,每一项减2分。该项减分最多不超过6分,否则按重大负偏离处理,作废标处理。

15

2、技术方案

系统设计方案无缺漏,功能结构描述清楚,具体部署要求明确,有评委评定方案优秀的得11-15分,良好的得6-10分,一般的得0-5分。

所投软件系统具有“诉讼材料收转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电子卷宗智能服务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的有一个得4分,共8分(提供复印件,原件核查)。

23

2、实施方案

制定了实施计划,系统安装调试具体合理可行的得2分。

2

本项目所提供的软件系统必须与法院现有审判业务管理系统及档案系统兼容并无缝对接,并保证全省三级法院间电子卷宗资源能互联互通,投标文件中必须要有与江苏法院现有通达海审判业务管理系统及档案系统采用何种策略进行对接方案的详细描述,须提供全省审判业务系统软件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系统对接的承诺函,有的得6分,否则不得分(提供复印件,原件核查)。

6

具有类似项目实施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核查),有1项得1分,最多不超过2分。

2

4、售后服务

提供服务器、存储设备原厂3年质保的每个得1,2(须提供原厂3年质保服务承诺函原件);满足应用软件系统1年质保基本要求得1分,每增加1年加2分,共3

5

提供本地化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的得3分;提供1名专业技术人员驻场服务一年的得2分,增加一年加2分,共4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核查)

7

4、培训方案

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打分,培训方案应当兼顾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最高得2分。

2

6、招标文件规范完整性

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所有内容,得0.5分,其他不得分。

2、有利于评委评审、查阅,得0.5分,其他不得分。

1

7、其他

投标主要产品属财政部和发改委公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节能产品,得1分;2、投标主要产品属财政部和国家环境保护部公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环境标志产品,得1分。提供清单证明。

2

2. 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调整为:201812日下午200,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404会议室。

三、本次公开招标采购联系事项: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赵先生  周女士

联系电话: 0519-85588163  0519-85588162

联系地址:常州市锦绣路21-1

采购人名称: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闵先生

联系电话:0519-85336086

联系地址: 常州市永宁北路6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