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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审计局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2-06-14  浏览数:  字号:〖

常州市金坛区审计局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坛政采框[2022]0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常州市金坛区审计局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06-0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征集文件第二部分第4.2条“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材料”内容表述前后有歧义;现更正为:提供2个项目负责人业绩的结算审计审定单(定案单)扫描件以及工程造价结算委托协议扫描件【时间以结算审计审定单(定案单)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以审定单(定案单)签章人为准】

2.征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标准中“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评审价格进行比较,根据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原则确定供应商顺序。评审价格相同且影响投标人入围的,根据投标人提报投标业绩金额合计值大者优先,如业绩金额也一致,由征集人组织投标人以现场抽签的方式决定投标人入围的顺序”;现更正为: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评审价格进行比较,根据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原则确定供应商顺序。评审价格相同且影响投标人入围的,根据投标人提报投标业绩金额合计值大者优先(以提供的符合征集文件第一部分第四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2个项目负责人业绩金额计算,提供业绩超过2个的,取业绩金额大的前2个计算,业绩金额以审定单(定案单)审定金额为准),如业绩金额也一致,由征集人组织投标人以现场抽签的方式决定投标人入围的顺序。

关于政府投资项目认定:

征集文件所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所称的政府投资项目,包 括:(一)全部使用财政性资金、国有资产、政府部门管理和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公益性资金的; (二)国有企业投(融)资的; (三)未全部使用上述资产,但上述资产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 50%,或者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在50%以下,但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 (四)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如果业绩项目属于本条第三项范围,须提供业绩项目建设主体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相关证明文件,否则认定为无效业绩。

更正日期:20220614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本公告未提及内容,一切以原征集公告及征集文件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称:常州市金坛区审计局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  0519-82800601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号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40403-4   

邮箱:645245549@qq.com

项目经办人:吴铮     联系电话:0519-82330578

五、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