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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公安分局2024年食堂餐饮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11  浏览数:  字号:〖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金坛公安分局2024年食堂餐饮服务(二次)(项目名称)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平台获取电子版谈判文件,并于 20231220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SZC-320413-JZCG-T2023-0001

1.2项目名称:金坛公安分局2024年食堂餐饮服务                                            

1.3预算金额:280万元           

1.4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服务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万元)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金坛公安分局2024年食堂餐饮服务

1

280

详见采购需求

1.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6合同履行期限:1

1.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否。

1.8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响应):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2.1.1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否。

2.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餐饮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谈判文件

3.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12141800 (北京时间)。

3.2方式: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3.3提醒:1)供应商可以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但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采用电子化不见面交易的模式,供应商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或“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采购文件后,还必须登录“苏采云”系统按照上述第3.2要求进行登记、参与及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可通过系统进行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提交。

2)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进行登记、参与及下载电子采购文件,选择“我要参与”点提交的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谈判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4售价: 0 元。

四、提交(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4.1提交(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3122009 00(北京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的响应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也将被拒收。

4.2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请供应商在开启时间截止前提前登入“苏采云”(网址: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rf=http://jszfcg.jsczt.cn/jszc/workspaceForPurchaseCenter),供应商自行选择互联网连接畅通的场地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开启(系统语音提示允许解密后供应商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该项目的响应,其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请供应商可自行下载(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指南》及相关资料。

6.2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响应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6.3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四楼大厅CA办理窗口办理,或者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并查阅 “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相关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请根据办理指南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6.4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或“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6.5供应商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电脑需配备摄像头、音响和麦克风,用于保障不见面交易能够完成相关视频对话),并且在开评标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电脑,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电脑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6.6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6.7关于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

6.7.1为了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规范供应商的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供应商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获取谈判文件的响应人,应当履行以下诚信义务:

1)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2)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和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各项承诺,为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3)保守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商业秘密;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诚信义务。

6.7.2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失信行为具体详见《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6.7.3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失信行为惩戒相关规定具体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

6.8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19-82396049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华阳南路999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40403-4   

邮箱:530013921@qq.com

项目经办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19-82330578

项目负责人:先生         联系电话:0519-82900387 

 

 


附件:
金坛公安分局2024年食堂餐饮服务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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