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集功能照明劳务项目入围单位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公采JSXD2018-A205-034

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常州市金坛金建路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就公开征集功能照明劳务项目入围单位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下列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公开征集功能照明劳务项目入围单位;

2、项目编号:公采JSXD2018-A205-034号;

3、项目总投资:约600万元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内容:本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公开征集并确定 6入围中标单位

2、入围有效期限:三年。

合同首次签定有效期为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年,如果入围单位年终考核结果符合采购人要求,经过双方同意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年度考核未达到合格者,终止成交项目服务期,并不得进入下一年度的合同的签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除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外,同时需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②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注:以上①、②二类资质,满足一类即可。

3、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须至少配备一辆材料运输车辆和一辆人员运输车辆,保证人员及工程材料及时到达施工现场;

(三)其他资格条件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分别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本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公告、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一)公告、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18119日至201811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二)采购文件获取地点: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坛区南环二路70号)。本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份,售后不退。

(三)投标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受托人本单位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凭证原件包括(其中之一均可):1)社保手册;2)该投标单位经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3)由社保机构打印出具的缴纳凭证;缴纳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不含当月)往前推连续6个月:20185月至201810月】;

3、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提供至少配备一辆材料运输车辆和一辆人员运输车辆,保证人员及工程材料及时到达施工现场(提供运输车辆的行驶证,租用车辆除提供行驶证外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分别网上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6、报名申请书;

注:(1)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缺项或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不予获取采购文件。

(2)以上材料仅作为报名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指定帐户交纳投标保证金:壹拾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不得以个人名义缴纳, 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缴纳。并将银行缴款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单位。

收款单位名称: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金坛区东环一路支行;

帐号:3200 1626 4520 5123 3198

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约完毕后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无息),投标文件不退。

七、标前答疑

(一)该项目不组织集中答疑,投标人如果有疑问,请于20181117日上午1100时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送至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坛区南环二路70号)或将疑问打印盖章并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单位指定邮箱153707725@qq.com

(二)答疑回复时间:20181117日下午1700前,由采购代理单位以电子邮件形式统一回复。投标人由于对采购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采购人有权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通知所有投标人。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

(三)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八、公告期限: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投标文件开始接受时间:2018124日下午13:30-14:00;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124日下午14:00;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0506室。投标文件接收人:李女士。

十、开标时间:2018124日下午14:00

开标地点: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0506室。

    十一、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常州市金坛金建路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荆先生        联系电话:13921001984

2)采购代理单位: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519-8279817413961297513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南环二路70号;

邮政编码:213200

二、本次采购信息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坛分中心http://www.jsjt.gov.cn/ggzy/jyxx/001002/about.html上发布,敬请留意。

 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九日


报名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我方经仔细研究,在充分理解并完全同意项目采购公告的基础上,现委托          (被授权人的姓名)参与此项目的报名工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答疑补充等相关文件都须投标人在相关网站上或者报名时预留邮箱中下载,本单位会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及报名时预留邮箱,以防遗漏,并承诺不以此为理由提出质疑。

我单位在此声明,申请文件中所提交的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如出现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的资料,我方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申请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姓名(签字):        联系电话:

第二代身份证号码:

报名时间:

接收采购文件指定电子邮箱:

*注:投标人应完整填写表格,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