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渚镇棚户区拆迁安置项目(苏皖合作社渚先导区拆迁安置小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社渚镇棚户区拆迁安置项目(苏皖合作社渚先导区拆迁安置小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溧采公【2018】第25

通过新建安置房,引导社渚先导区棚户区拆迁户进行集中居中,改善棚户区居民生活居住条件,改善民生,提高棚户区居民生活质量,溧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决定以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实施社渚镇棚户区拆迁安置项目(苏皖合作社渚先导区拆迁安置小区)。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社渚镇棚户区拆迁安置项目(苏皖合作社渚先导区拆迁安置小区)。

2、采购编号:溧采公【2018】第25

二、项目概况

1、购买主体(采购人):溧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2、项目总投资:35283万元(最终以项目竣工决算结果为准),项目所需资金由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共同筹措。

3、建设地点:位于溧阳市社渚镇

4、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住宅及公建用房,同步实施环境绿化、道路、活动场地、停车场地及水、电等综合配套设施。

1)用地面积为38267.90平方米,合57.40亩;

2)总建筑面积为72153.0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54571.68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52489.47 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848.07 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为67.63 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727.78 平方米,消控及配电房建筑面积为438.73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7581.38 平方米。

5、协议期限:期限15年,其中:建设期2年,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分15年支付。

6、购买控制目标

1)质量标准: 合格

2)工期目标: 201812月——202011

7、采购需求

选择具有相应工程建设施工能力、融资实力、信用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承接项目整体设计、建设,具有较强实力的承接主体,与购买主体共同完成本项目的建设。

三、投标人(社会投资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只能独立投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2、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且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的经营能力和许可;

3、申请人注册资本不少于3.5亿元人民币;

4、已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取得本次投标邀请书的单位:江苏天目湖(集团)有限公司、溧阳市金陲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溧阳市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1811 8日至201811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00 时,下午14:00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溧阳市南环西路105-19 二楼(详细地址)持投标邀请书、经办人身份证领取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开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 2018 1128 9 00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8 1128 9 30

2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到开标会现场的指定地点。

开标地址:   溧阳市育才南路8号(市政务服务大楼四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集中采购机构: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址:溧阳市育才南路8号(市政务服务大楼五楼513室)

联 系 人:沈先生、史先生

联系电话:0519-872766650519-87216894 

采购人:溧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0519-80899618

日期:2018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