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华科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竹香苑职工公寓项目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坛政采2018-A02()-013

常州金坛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华科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竹香苑职工公寓项目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常州华科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竹香苑职工公寓项目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  

项目编号:坛政采2018-A02()-013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目预算价为390万元,采购单位推荐品牌桑乐、力诺瑞特、四季沐歌、太阳雨、皇明、天普。除以上明确的品牌外(仅接受原厂产品,不接受贴牌代工),欢迎其他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上述品牌的产品参加,但必须在招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采购单位提出,并附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并证明所投品牌的技术需求和性能与参照品牌同档次或高于参照品牌档次,征得采购单位的认可并在答疑中公布后才可填入投标文件响应表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集热组件制造商或代理商;

2、投标人需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允许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提供近3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200万)集中集热分户储热项目类似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合同原件,金额以合同标的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单或交付使用证明为准);

4、在常州地区有固定服务机构,有能力提供长期服务,需提供联系地址、联络人及电话等详细资料;

5、如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厂商的授权。

如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已的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投同一个标。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壹套(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缺项则视为报名不通过。

1投标报名申请表

2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并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的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凭证);

4、提供近3年来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200万)集中集热分户储热项目类似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合同原件,金额以合同标的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单或交付使用证明为准);

5、提供在常州地区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提供在常州地区的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或租赁合同,且须同时提供办公场所图片);

6、提供近三年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

7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厂商的授权;

8、如以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单位的企业资质证书(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

9、投标人认为可证明其业绩能力的其他材料。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511-5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5:0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窗口 (金坛区清风路1号)

五、标前答疑及现场勘察

本项目不组织集中答疑。各投标单位如对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有疑问,请于2018521日下午1700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送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答疑回复时间:2018522日下午1700前,统一回复标书获取人邮箱。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书面疑问的,则视为无疑问。

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招标人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通知所有投标人。招标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六、投标文件开始接受时间:201866 上午830-900;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66日上午900整;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503(金坛区清风路1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杨先生、张先生。

七、开标时间:201866日上午900整;开标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503(金坛区清风路1号)。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中心联系人:杨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0519-82330578

采购单位联系人:周先生  15151925903 

联系地址:金坛大道88号。

邮政编码:213200

十、其他应说明事项:

1、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以转账或汇票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柒万元(以到账为准)。收款单位名称: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建行金坛支行华城分理处,帐号:32001626442051111045,拒绝以个人名义缴纳。如投标单位报名不通过,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无息退还。

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不退。

3、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现金或银行履约保函):中标金额的10%

十二、付款方式:

1、安装完毕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至合同总价的6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70%,审计结束满一年后付至审定价85%,审计结束满两年后付至审定价的97%,审计结束且质量保修期满后付清余款(无息)。

2、乙方应在工程结算送审前办理完成所有与工程有关的签证,结算审核过程中一律不得补办;承包人编制的工程结算应实事求是,不得故意多估冒算. 关于结算审核费关于结算审计费:本工程结算审核的核减费费率控制在8%内(含8%)由建设单位支付。如12%≥核减费费率>8%时,审计核费用招标人和承包方各承担一半;核减费费率>12%时,该工程所有审计费均由承包方承担。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一日

投标报名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我方经仔细研究,在充分理解并完全同意项目招标公告的基础上,现委托          (被授权人的姓名)参与常州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此项目的投标报名工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答疑补充等相关文件都须投标单位在相关网站上下载,本单位会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以防遗漏,并承诺不以此为理由提出质疑。

我单位在此声明,申请文件中所提交的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如出现不完整,不真实,不准备的资料,我方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申请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姓名(签字):             联系电话:

第二代身份证号码:

报名时间:

接收招标文件指定电子邮箱:

*注:投标人应完整填写表格,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