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溪镇空港八村电梯采购项目采购预告
 

常采公[2018]0087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人民政府委托,准备就罗溪镇空港八村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文件初稿发布,征求各潜在投标人的意见和建议。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截止期限前将有关意见、建议和需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送达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一、项目名称

罗溪镇空港八村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项目预算

    一标段572万元;二标段:572万元;

三、项目简要说明

电梯设备及相关服务,本次招标项目包括:44台乘客电梯的供货及安装(含新电梯安装调试验收、交钥匙工程)。共分为2个标段,其中标段一、标段二各22台。有关详细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具有生产或经销电梯的资质证书;

3、投标人具有电梯安装安全和电梯维修安全资质证书C级及以上;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四)若投标人不具备安装资质,可与具备安装电梯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投标,且明确制造商或经销商为联合体主体,并提供相关材料:①联合体投标协议书;②电梯安装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国家质监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同一家安装单位不得与两家及以上经销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否则将取消所有涉及该联合体的投标资格。

招标文件初稿下载:/upfiles/admininfo/20181016/20181016144257_60094.doc

六、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地点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81019日下午1630为止。

材料提交地点:常州市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1-1座 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629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0519-85588159

联系地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6629

    址:http://zfcg.czfb.gov.cn/

采购人名称: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邹翔

联系电话:0519-83361909

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