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度远传水表项目公开采购三次公告 | |||||
春为采2018-A03(公)-019号 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常州市金坛自来水有限公司之委托就2018-2019年度远传水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2018-2019年度远传水表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800000元,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800000元,投标总价超过控制总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三、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远传水表形式为:无源式光电直读远传水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需符合除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外,同时需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三)其他资格条件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公告、报名、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一)公告、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1月6日至11月1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二)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河滨东路62号)。本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一经报名,供应商不得更改单位名称。 (三)投标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报名申请表; (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注:(1)以上材料提供贰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有缺项或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不予获取招标文件。 (2)以上材料仅作为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未报名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六、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叁万陆仟元整 收款单位: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3152000000242218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武进支行 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开标时间截止前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帐(备注项目名称) 供应商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标前答疑 (一)该项目不组织集中答疑,投标人如果有疑问,请将疑问于 2018年11月13日上午11:00时前,各投标人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送至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河滨东路62号)或将疑问打印盖章并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单位指定邮箱806220138@qq.com。 (二)答疑回复时间:2018年11月13日下午17:00前,由招标代理单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公告或由招标代理单位以电子邮件形式统一回复。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招标人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通知所有投标人。招标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三)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九、投标文件开始接受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9日下午15: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楼0503室(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9日下午15:30; 开标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楼0503室(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十一、本次公开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常州市金坛自来水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61112748 (二)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18015282560 联系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河滨东路62号
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05日
附件 报名申请表 项目名称:2018-2019年度远传水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春为采2018-A03(公)-019号
*注:投标人应完整填写表格,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