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溧阳市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3年日常变更 |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49号文)及《江苏省 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方案》,在 2021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以 2022 年 12月 31 日为标准时点, 针对部下发的遥感监测图斑结合有关专项监测、 自然资源管理及日常变更调查成果, 总结前期国土变更机制研究试点工作经验, 统一制作调查底图,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全力提升国土变更工作质效, 全面掌握 2022 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单独图层信息的变化情况, 保持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的现势性,有效支撑高质量发展和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 | 195 | 2023-02 | 否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