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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4月(第2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26  浏览数:  字号:〖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4月(第2批)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常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4月(第2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月份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备注

1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

创建方案编制,起草技术报告、工作报告、宣传图册和专题片,梳理典型创建示范案例和现场检查等工作。

210

2023-05

2

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服务(20236-20245月)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全省挥发性有机物强化监测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20230号)、《常州市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系统建设方案》等文件要求,在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系统服务(一期)的基础上,以分年度保障的形式,连续3年维持2VOCs在线设备的的数据采集上传能力及全市4套自动监测系统的数据分析服务能力。

184

2023-05

3

“危污乱散低”综合整治电镀、涂料、印染、铸造4个重点行业排污总量测算

根据《常州市“危污乱散低”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及相关要求,对我市电镀、涂料、印染、铸造4个重点行业企业的排污总量进行测算。

100

2023-05

4

电镀、涂料行业综合整治排污总量指标核算

根据《常州市“危污乱散低”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及相关要求,对电镀、涂料行业综合整治提升中形成的排污总量指标进行核算。

100

2023-05

5

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江苏省人大批准,于202351日起施行。为切实推进《条例》各相关工作贯彻落实,推进改善我市水生态环境质量,编制完成《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总体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主要包括四项内容:一是《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和《常州市新孟河及太湖、滆湖、长荡湖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二是《常州市长江及魏村饮用水源地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三是《常州市溧阳市及金坛区重点区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四是《常州市大运河及苏南运河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280

2023-05

6

常州市水生态保护补偿办法及损害赔偿制度研究

系统调研国内外关于水生态保护补偿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政策文件、科学研究、典型案例等,厘清水生态保护补偿的理论基础和实现途径;针对常州市水生态系统的自然本底特征和水生态问题,以促进水生态健康为目标,聚焦影响水生态健康的关键因素和突出问题,建立涵盖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的保护补偿考核指标;统筹考虑常州市地区国民生产总值(GDP)、生态产品总值(GEP)、经济生态生产总值(GEEP)、生态保护投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研究确定水生态保护补偿金的核算方法与标准;整合研究成果,编制常州市水生态区域补偿办法和水生态损害赔偿相关制度文件。

50

2023-05

7

常州市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技术评估与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按照《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纳管工业废水分质处理技术评估指南(试行)》要求,对主城区纳入住建部门监管范畴的城镇污水厂开展调查评估,根据各辖区上报的生产废水纳管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工业企业数据资料,完成《主城区城镇污水处理厂纳管工业企业排查和废水分质处理综合评估报告》。汇总分析主城区、武进区、金坛区、溧阳市分类技术评估结果,制定《常州市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补齐工业废水集中收集处理短板,规范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管理,有效防控水环境风险,切实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效能提供有力支撑。

50

2023-05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