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常州市财政局
项目名称:常州市第三期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常州市第三期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21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于2024年4月11日发布第一次采购公告,仅有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参与响应。经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项目文件进行论证并调整修改项目资格性要求和评分标准,项目于2024年4月26日发布第二次采购公告,仅有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参与响应。考虑到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在会计职业培训方面具有较高影响力,是省级以上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具有全国领军人才培养和省级会计高端人才培养的丰富经验。且该学院已完成常州市第一期、第二期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选拔工作,整体情况较好,为保证项目的顺利有效实施,拟委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完成常州市第三期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选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