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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公安局新丰街派出所办案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发布日期:2022-06-16  浏览数:  字号:〖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常州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新丰街派出所办案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为满足新丰街派出所办案办公工作需要,现需租用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左右房屋作为办案办公用房。能容纳30辆汽车停放的场地;可提供约5000平方米办公用房供采购人使用。附属设施包括:场地、卫生间、电力设施、自来水设施、消防设施、公共通讯线路等。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27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经多方考察,位于常州市博爱路70号的原常州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地处新丰辖区中心地带,交通方便,总建筑面积达6000平方米,分别为一幢六层楼房和单层平房,内部经改造,窗明几净,硬件良好,符合基层派出所民警办公和执法办案实际需要,交通方便,不仅方便群众办事,而且遇有突发事件也便于民警及时出警。

2、从2016年7月办公至今,各方面都满足新丰街派出所办案办公实际工作需要,且无搬迁、重装费用。更换办公租赁地点,搬迁成本太高,也无法保证服务管理水平的一致性和延续性。

综上所述,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常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常州市钟楼区中吴大道2188号   

三、公示期限

 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6月23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邵俊     

联系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588号

联系电话:  0519-81993183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杨先生      

联系地址: 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

联系电话: 0519-85681829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
新丰街派出所租赁项目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