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儒林集中供养特困对象养老护理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托管运营养老中心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进行与养老相关的业务,包括医疗护理、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助老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375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1、根据金坛区人民政府工作要求,儒林镇须建设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为特困老人、社会老人提供养老服务;
2、儒林镇目前集中供养特困对象35人,有3人属于全护理等级、21人属于特需护理等级。需对失能托管老人提供压疮护理、鼻饲护理等、针对长期卧床需特殊长期需要临床医疗护理服务;失能、半失能老人不能失管且须提供特殊适老化设备设施;
3、根据《儒林镇养老服务中心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要求,2023年常州市康惠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对原幼儿园进行了抗震加固、消防设施建设和装修改造,经第三方审计共投入344万元;
4、根据“儒林集中供养特困对象养老护理服务合同”,该公司自2023年9月装修结束后正式运营,运营未满合同约定三年期;第一年仅入住8人,第二年入住21人,第三年入住30人,入住率偏低,不能达到盈亏平衡,难以吸引市场主体参与竞争;
5、根据儒林镇失能、半失能老人和社会化老年人群养老的实际问题,建议由常州市康惠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继续提供养老服务;
6、儒林镇辖区内依法登记备案、消防达标的养老场所仅有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该中心是儒林镇人民政府与康惠养老合作建设,并被康惠养老租赁使用,因此集中供养特困对象养老护理服务与常州市康惠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合作具有唯一性。
综上所述,该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常州市康惠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承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