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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物资综合储备库租赁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日期:2022-05-27  浏览数:  字号:〖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名称:应急物资综合储备库租赁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次采购项目为天宁区应急物资综合储备库租赁服务,租赁期限暂定三年,供应商需要具备的条件:位于天宁区范围内,单间仓库建筑面积超2000平方米、层高超8米,防火等级为丙类及以上,全部位于一楼,产权明晰、消防合格、免费提供货架和月台使用,提供仓储管理系统使用、库位管理、进出库分拣、单据对接、信息传递等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240万元/3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自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区发改局负责贯彻落实物资储备政策和规章制度,研究提出健全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议,按要求组织实施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天宁区作为主城区,历来无物资仓库,已严重制约应急物资和防疫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经多方考察,常运供应链管理(常州)有限公司,位于常州市天宁区中吴大道570号的常运物流,地处天宁区雕庄街道,为建筑面积超2000平方米、层高超8米、位于一楼的高标丙类月台库,产权明晰、消防合格、免费提供货架和月台使用,提供仓储管理系统使用、库位管理、进出库分拣、单据对接、信息传递等服务,符合应急物资综合储备库实际需要,且仓库租金和管理费用较为优惠。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及相关法律、文件规定,结合专家论证意见,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单一来源采购要求,拟定常运供应链管理(常州)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常运供应链管理(常州)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中吴大道570号

三、公示期限

2022年5月27日至2022年6月6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竹林北路256号 

联系电话:0519-83755158

2.财政部门

联系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

联系电话:0519-85681829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姜 工 

联系地址:常州市清潭路85-2号

联系电话:19906113189 

六、附件

   专家论证意见

 

    
附件:
应急物资综合储备库租赁服务专家论证意见.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