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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文化活动中心设计、展陈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14  浏览数:  字号:〖
    

采 购 公 告

项目概况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文化活动中心设计、展陈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常州市清潭路85-2号305室(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包号:城建校采公[2023]002

2.项目名称: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文化活动中心设计、展陈服务

3.项目预算金额:800万元;项目最高限价:780万元

4.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文化活动中心设计、展陈服务

800

1

根据现有空间在建筑框架不变的前提下,提供策展方案并进行深化设计、功能区域设置并实施。深化实施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功能区域布局、软(硬)配套装饰、艺术装置、雕塑、灯光、多媒体互动、道具、空间布局、功能性配套设施及其他满足采购人使用功能的内容。

5.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开始时间以采购人发出的通知为准,在2023年8月31日前必须完工并通过验收,同时工期必须严格服从采购人的安排,满足工程整体进度的要求。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说明:中小企业包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常州市清潭路85-2号305室(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申请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4.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支付方式:

(1)银行转账(备注项目名称和编号)

收款单位: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常州怀德支行

账号:81700188000089469

(2)报名现场支付

5.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审核无误并收到文件费后将招标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单位邮箱。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7月7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木梳路12号(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清潭校区院内2号楼5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2.澄清及答疑

(1)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考察现场。对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有质疑的投标人,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或邮件形式递交至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有效澄清或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3)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更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补充或更正形式在网站上发布,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3.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投标人一经报名,不得更改单位名称。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4.本项目不满3家投标报名,将重新组织采购。

5.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投标单位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

6.特别说明:因工作需要,本次采购项目涉及的单位及个人相关信息已经取得机构或本人同意后对外公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东方新城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常州市经开区东方东路168号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方式:0519-898636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清潭路85-2号

联系方式:199061131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工

电 话:19906113189 

 

    
附件:
报名申请表.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