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情文化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水情文化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金水华都龙山路1-46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5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鑫洋采公[2021]004号
项目名称:水情文化园
预算金额:260万元
最高限价:260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围绕整体打造集室外展示、工程参观、室内展陈、主题演讲、品牌创建、党性教育等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水情教育服务空间,打造具有金坛特色的水情教育服务体系;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以甲方指令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广告设计制作或安装等相关内容;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3)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列入“受惩黑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并做好相关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领取采购文件或资格审查时,进行网上查询,如被列入以上名单,则视为领取采购文件不成功或资审不合格。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金水华都龙山路1-46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人民币伍佰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5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常州市金坛区金水华都龙山路1-4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报名申请书一份;
(2)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注: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上报名资料三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缺项为报名不合格,不予领取采购文件。
2、现场考察及标前答疑会信息:
投标单位如有需要,可自行考察现场,费用自理。
本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须在2021年5月7日下午17:00时前,各投标单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邮件传至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572327775@qq.com并电话联系,逾期不予受理,注:质疑函应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和要求制作,网址:http://www.mof.gov.cn/gp/xxgkml/gks/201802/t20180201_2804587.html。(未按照相关格式和要求制作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书处理。
(2)各投标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或公证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开标结束后,依法对各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若不符合投标资格要求(或资料不齐全、资料不合格),则资格审核不通过,作无效标书处理,资审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3)若出现报名时的复印材料与原件不符的情况,资格审查结果以原件为准。
(4)资格审查材料必须单独密封。
3、投标保证金 :无。
4、疫情防控措施
(1)所有参与开评标活动的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向场地管理人员出示有效身份证及“苏康码” ,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扫码核验、信息登记等工作。
(2)除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
(3)对于参与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供应商,应如实填写《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凭《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方能有序进入开评标场所。
(4)代理机构保持会议室要每隔两小时通一次风,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担负起开评标现场疫情防控责任。
(5)采购活动进行中遇到疫情相关特殊情况,将立即报告同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和同级财政各部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常州市金坛区水利局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号市民中心A座332
联系方式:150619039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鑫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金坛区金水华都龙山路1-46号
联系方式:137751421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电 话:13775142116
附件 报名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鑫洋采公[2021]004号
投标人全称(公章):
|
我方经仔细研究,在充分理解并完全同意项目采购公告的基础上,现委托 参与此项目的投标报名工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答疑补充等相关文件都须投标单位在相关网站上下载,本单位会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以防遗漏,并承诺不以此为理由提出质疑。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
接收采购文件指定电子邮箱:
|
注:本表以上内容填写均需打印,以下内容需在集中采购机构报名时现场填写。
|
报名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
委托代理人签字:
|
注:投标人应完整填写表格,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
|
身份证号码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个人住址
|
|
单位电话
|
|
个人手机
|
|
人员身份
|
£招标(采购)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
参加: □ 开标 □ 评标
|
项目名称
|
|
个人健康情况
|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
近14天内是否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
□否 □是 ,到达时间为:
|
近14天内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接触情况?
□否 □是 ,接触时间为: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申报单位(公章)
日期:
|
存在瞒报或审查不严的企业,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