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仅当项目涉及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接受分支机构参与)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质以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B证;以及企业为其缴纳的2025年10月至2025年12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使用电子证书的,需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第5号公告规定使用新版电子证照。)
3.4如为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以一个申请人的身份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职责分工及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三、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