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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医用事件相关电位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10-09  浏览数:  字号:〖
    

精神分裂医用事件相关电位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诚采公[2021]017号

项目概况

精神分裂医用事件相关电位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68号金城大厦1515室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财务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金诚采公[2021]017号

2.项目名称:精神分裂医用事件相关电位仪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人民币80万元

5.采购需求:

设备名称

数量

预算控制金额

(单位:万元)

交货期

质保期

是否采购进口设备

脑电事件相关电位仪

1套

80

30天

5年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采购人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注:严禁转包、转让、挂靠,一旦发现中标单位存在非法转包、转让、挂靠等行为的,将依法进行处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以后不得参加采购人的所有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68号金城大厦1515室(财务室)

3.方式:(供应商可采取以下任一种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1)现场领购:提供领购资料至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68号金城大厦1515室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财务室)办理。

(2)网络领购:将符合要求的领购资料扫描件和报名费汇款凭证一并发送至邮箱:czjcztb@126.com。

4.领购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领购申请表》原件一份,格式见附件一;

(2)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按实际情况提供)。

(3)《疫情期间参与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一份,格式见附件二。

5.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现金缴纳或公司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一经报名,供应商不得更改单位名称。

6、代理机构审核无误后发送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领购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68号金城大厦151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司账户:

单位名称: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单位账号:10615101040236369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常州新北支行

2.答疑及现场踏勘

采购项目的相关问题,请向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咨询,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须在2021年10月18日下午5:00前书面提交至采购人或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3.关于疫情期间的其他要求

疫情期间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严格按照疫情期间管理要求,服从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自觉服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常州市新北区精神卫生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人:钱女士

联系电话: 0519-85868806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春江街道百兴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常州金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陆莹   0519-85185550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68号金城大厦1515室

    
附件: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