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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常州市市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29  浏览数:  字号:〖
    

项目概况

 2021年度常州市市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常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常采公[2021]0275号

项目名称:2021年度常州市市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分包1:20万元;分包2:20万元;分包3:20万元;分包4:18万元;

分包5:18万元;分包6:15万元;分包7:15万元;分包8:15万元;

分包9:15万元;

采购需求:根据《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财政绩效评价操作规程的通知》要求,对2021年度常州市市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实施评价,形成满意度调查报告和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投标人可选择任意标段(分包)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投标时需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注明各所投标段的中标意向排名顺序(1、2、3……),意向靠前的标段中标后,其他标段不再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标段

评价对象

主管部门

预算(万元)

备注

1

现代农业发展专项

(不含金融资本扶持农业产业发展、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农业农村局

20

政策评价

河湖长制专项

水利局

项目评价

2

江南石墨烯研究院创新平台建设专项

科技局

20

政策评价

科教城发展专项

科教城管理委员会

项目评价

3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预算

人社局

20

社保基金评价

公立医院补助政策

卫健委

政策评价

4

0-14岁儿童康复训练服务

残联

18

政府购买服务评价项目评价

大气污染热点网格溯源服务

生态环境局

5

常州城市形象宣传推介经费

宣传部

18

项目评价

市农业产业发展投资基金

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政府投资基金评价

6

文物保护专项

文旅局

15

项目评价

中小学校舍维修专项

教育局

7

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城管局

15

信息化项目评价

城市长效资金—水利长效管理

水利局

项目评价

8

市级储备粮油补贴资金

发改委

15

项目评价

市级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

住建局

9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15

部门整体评价

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交通运输局

合计

 

156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5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政府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会计师事务所、社会咨询机构或其他评价组织。

(2)第三方机构曾参与被评价项目(单位)的项目立项、项目论证、造价咨询、年度审计,或评价人员与被评价项目(单位)负责人或主管人员是直系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委托方发现后有权终止委托。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01月05日 

地点:常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供应商端

方式: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系统,在线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在线办理方式详见序号六“注意事项”。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01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投标人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模式,注意事项如下: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前完成在供应商主体信息库的注册登记手续。注册流程详见“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栏目中《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地址或前往“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主体信息库注册”点击进入。

(2)请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务必前往“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公示”栏目查询是否完成注册登记。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4)各投标人须在不见面交易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电脑,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电脑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5)获取招标文件后, 投标人拟意向投标的标段项目详细资料向常州市财政局熊先生(0519-85681881,QQ:575682217)领取,并严禁外传。

2、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州市财政局

地 址:常州市行政中心B座

联系人:吴剑

电 话:85681718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 称: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6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文件相关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519-85588157

开标评审相关联系人:汪先生

电 话:0519-85588159

电子化招投标技术支持电话:0519-85588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