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骏通采单[2022]004号
二、合同名称:2021李某等人污染环境案相关窝点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项目
三、项目编号:骏通采单[2022]004号
四、项目名称:2021李某等人污染环境案相关窝点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东环二路65号
联系方式:82320982
供应商(乙方):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地 址:南京市六合区科创大道9号A6栋5层
联系方式:高建波 1536616025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1李某等人污染环境案相关窝点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100000元
合同金额(大写):壹佰壹拾万元整
合同金额(小写):11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60日历天金坛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11-30 05:38:25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01-13 18:25:00
九、其他补充事宜:暂无